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321********31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311民初6673号
案号
(2020)苏1311执10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鹏给付原告樊建红借款9500元,此款于2020年3月6日前给付完毕。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若被告未按以上期限履行,原告可就全案标的(9500元)扣除已给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丁鹏自愿承担违约金1000元;三、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丁鹏负担(原告已预缴,待被告履行给付义务时一并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29
发布时间
2020-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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