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122********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221民初5730号 |
案号 |
(2020)皖1221执23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敬埂、孙军、庄海水共同分期偿还原告余彬欠款共计人民币108000元,即三被告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36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36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36000元;原告余彬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60元,减半收取1280元,由原告余彬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