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孟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6********53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825民初3617号
案号
(2020)皖0825执8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兵所欠原告段汉中借款本金50000元,被告胡兵提出自2020年6月起每月30日前还款3000元直至还清,并自2019年7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本金清偿之日止,原告段汉中表示同意。二、被告张孟霞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胡兵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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