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04********0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321民特66号 |
案号 |
(2020)皖0321执恢1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周军于2019年6月30前一次性偿还常昊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一分计算,从2017年1月1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刘振东对借款本金400000元中的本金100000元及利息承担担保责任;三、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成立,签字捺手印起该协议书生效。本院现依法确认上述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