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英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828********30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026民初203号 |
案号 |
(2020)湘1026执4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宁天生、被告杨英妹共同偿还原告朱解球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8年9月9日起算至清偿之日止),此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宁天生、杨英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