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力泽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32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04民初3988号
案号
(2020)冀0104执40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力泽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冀州市昌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酬911964.78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冀州市昌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河北力泽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15420元,由原告冀州市昌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501元,被告河北力泽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91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河北力泽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29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高金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0563238813H
登记机关
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与维明大街东北角盛世大厦附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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