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0********307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0124民初7769号 |
案号 |
(2022)皖0124执9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庐江县冶父山镇顺利重型汽车机械修配部修理费26187元,被告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案件受理费453元,减半收取227元,由原告庐江县冶父山镇顺利重型汽车机械修配部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庐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培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000602772307L |
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山西路9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