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弘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9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9民初4343号 |
案号 |
(2022)冀0109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北弘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刘进中货款90万元及该款自2017年7月18日开始至起诉之日的2019年9月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刘进中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72元,由被告河北弘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跃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10509896036 |
登记机关 |
石家庄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1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