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2********11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22民初1521号
案号
(2020)皖0422执14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军欠原告柴双修借款181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100000元,于2020年9月30日前付81000元;二、若被告梁军未按期足额还款原告柴双修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下欠所有借款;三、双方别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920元,减半收取1960元,由被告梁军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自双方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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