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冬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26********04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426民初196号 |
案号 |
(2020)湘0426执9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祁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彭冬莲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周曦菲借款本金336,000元及其利息(以336,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26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4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900元,由被告彭冬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祁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