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03********00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382民初3501号 |
案号 |
(2020)湘1382执6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廖颖俊、袁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黄四楼借款本金60万元,利息10.8万元,合计70.8万元,并以借款本金6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8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77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6210元,由被告廖颖俊、袁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