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81********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381民初1800号 |
案号 |
(2020)湘0381执恢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廖杰返还原告彭铁来49900元。上述赔偿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4元,由被告廖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