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381********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湘0381民初1800号
案号
(2020)湘0381执恢2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乡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廖杰返还原告彭铁来49900元。上述赔偿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4元,由被告廖杰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5-07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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