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127********03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3127民初1196号 |
案号 |
(2020)湘3127执6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被告田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向用香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从2017年4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10‰计算,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田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