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文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22********7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922民初3567号
案号
(2020)湘0922执6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桃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凌文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文旷怡借款本金24000元,并自2018年12月29日起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文旷怡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被告凌文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桃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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