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304********1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湘0381民初1798号
案号
(2019)湘0381执恢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乡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湖南雪豹电器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陈映葵借款本金70968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二、由被告湖南雪豹电器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陈映葵2014年12月30日前的利息659947元;三、驳回原告陈映葵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给付内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32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 68250元,由原告陈映葵负担2180元,被告湖南雪豹电器有限公司负担6607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1-07
发布时间
2019-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381执恢91号
立案日期
2019-01-07
执行法院
湘乡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709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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