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严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723********5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723民初45号
案号
(2020)湘0723执6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澧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湖南祥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高业敏支付建设工程欠款5 921 211元和逾期付款违约利息8 966 892元(逾期付款违约利息已经算至2019年6月30日,以后至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按年利率24%继续计算),合计14 888 103元;严平对此项建设工程欠款和逾期付款违约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湖南祥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偿还高业敏代为垫付的劳保基金310 000元。三、湖南祥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严平共同向高业敏支付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的申请费5 000元。四、驳回高业敏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第一、二、三项相加,共计15 203 103元,限湖南祥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和严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 018元,减半收取56 509元,由湖南祥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严平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澧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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