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文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26********23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23民初1427号
案号
(2020)皖0523执12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苗德发、吕小九欠原告安徽和县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4601元及利息、罚息,被告苗德发、吕小九自2019年7月起至2022年5月止每月25日前归还借款本金4000元,共计140000元,同时于2022年第3页共3页6月25日前一次性还清其余借款本金34601元;被告苗德发、吕小九自2022年7月起每月给付利息4000元,直至付清利息(含罚息)为止;二、被告苗德发、吕小九若任何一期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期限履行,原告安徽和县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自逾期次日按下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总额申请执行;三、被告徐文龙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苗德发、吕小九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792元,减半收取1896元,由被告苗德发、吕小九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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