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127********3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25民初471号
案号
(2020)皖1225执30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俊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偿还原告黄建华借款本息202400元;被告张俊逾期不付,另支付原告黄建华利息(以16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1.5%,自2020年7月1日起计算至借款本息付清之日止);双方从此永无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03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建华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20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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