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蒲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3********0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5刑终52号
案号
(2020)甘0523执2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撤销甘肃省甘谷县人民法院(2018)甘0523刑初218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李博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的缓刑部分; 二、被告人黄鸿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2035年2月27日止。) 被告人黄鸿鸣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8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应折抵刑期10日,即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31年2月18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宋小兵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7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蒲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李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3日起至2023年3月2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李博文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前罪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前罪实际羁押4个月又25日折抵刑期,即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杨志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21年3月3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赵续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杨小龙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22年9月27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罗云鹏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10 月29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王志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前罪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谢满军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止。) 被告人谢卫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3日起至2020年3月2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 被告人马隨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 三、随案移送的王小平足浴店笔记本4本,系本案物证,应存档备查; 四、随案移送的麻将1副、扑克2副、骰子3颗系作案工具,予以没收;随案移送查获的黄鸿鸣拳铐1对、干扰器1部系违禁物品,予以没收; 五、随案移送查获的车牌号为甘e3v328的黑色大众汽车1辆、车牌号为甘ale603的白色北京现代ix35越野车1辆、车牌号为甘er0976的白色众泰t600越野车1辆,系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冻结的黄鸿岗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甘谷支行账户(账号6210814310000328490)内147607.53元,系黄鸿岗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随案移送查获黄鸿岗金立黑色手机一部、黑色金边手表一个,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甘谷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5-21
发布时间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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