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世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23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0502民初504号 |
案号 |
(2022)甘0502执恢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世国欠原告天水市秦州区天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本金130万元,剩余利息842700元,违约金75000元,合计22177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220万元,余款17700元,原告天水市秦州区天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放弃,被告李仕太对上述借款本息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4540元,减半收取12270元,由被告李世国、李仕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