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普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8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283民初5437号 |
案号 |
(2018)苏1283执35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兴市红枫紫薇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前偿还原告欧阳芬借款本金2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12%标准支付上述借款自2018年4月1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泰兴市红枫紫薇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前支付原告欧阳芬律师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2165元(已减半收取);三、被告泰兴市锦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泰兴市银光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钱玉堂、担保人泰州市普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第一项、第二项之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余无瓜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10-17 |
发布时间 |
2018-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新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697850899X |
登记机关 |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广陵镇顾周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