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靖江市正午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767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2民初5119号 |
案号 |
(2022)苏1282执6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靖江市正午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至2019年12月30日欠息101078.66元,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19日的欠息按年利率7.5%计算,之后的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25%计算);被告孙飞、陈凤彩、褚德华对被告靖江市正午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750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2508元,由四被告负担(四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凤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2757952767L |
登记机关 |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靖江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园区纬三路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