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智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1********92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527民初49号
案号
(2019)湘0527执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绥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限被告湖南十百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付秀刚工程欠款52840元。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60元由被告湖南十百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因该款原告已预交,故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04-29
发布时间
2019-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527执217号
立案日期
2019-04-29
执行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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