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唐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4********51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224民初1149号 |
案号 |
(2020)湘0224执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尹唐文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杨二明赔偿90749.39元;二、驳回杨二明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 603元,由杨二明负担601元,尹唐文负担1 00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