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03********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1382民初2495号 |
案号 |
(2020)湘1382执14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邱俊偿还原告彭晓清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4年4月26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彭晓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4860元,由被告邱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涟源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