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24********00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624民初6号
案号
(2020)湘0624执11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湘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陈康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余滔支付货款62670元及利息(利息以6267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2018年4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余滔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69元,减半收取计684.5元,保全费646元,合计1330.5元,由陈康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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