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时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622********6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524民初4085号 |
案号 |
(2020)湘0524执14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丁雄伟自愿放弃要求被告王乐秀偿还借款本息的诉讼请求;二、被告刘时开所借原告丁雄伟本金30 000元,被告刘时开自愿在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原告丁雄伟8 000元、2020年12月30日偿还10 000元、2021年12月30日偿还12 000元;三、原告丁雄伟自愿放弃要求被告刘时开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但如果被告刘时开不按上述时间足额偿还原告借款本金,被告刘时开自愿承担借款本金的利息,利息从2012年6月5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还清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1870元,减半收取计935元,由被告刘时开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