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21********54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0)当石民二初字第00161号
案号
(2020)皖0521执恢1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当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坤所欠原告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87900元,利息47939.71元(2005年4月1日至2009年7月8日),其中正常利息5983.88元,逾期利息41955.83元,当即给付本金15000元;余欠于2010年11月20日归还本金12900元;2011年6月20日归还本金15000元,11月20日归还本金15000元;2012年6月20归还本金15000元,11月20日归还本金15000元;余欠利息于2013年11月20日付清。二、被告孙庆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案件受理费2148元,减半收取1074元,由被告胡坤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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