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段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2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502民初1070号 |
案号 |
(2020)甘0502执10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段军、天水华睿安邦运输有限公司归还原告裴文新借款本息20万元。其中,于2020年4月23日前归还5万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归还10万元,于2020年6月20日前归还5万元;二、若被告段军、天水华睿安邦运输有限公司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借款,则原告裴文新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借款;三、原告裴文新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240元,由被告段军、天水华睿安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