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22********00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821刑初218号 |
案号 |
(2020)湘0821执10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慈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林敬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二、被告人杨文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三、被告人李克垒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四、被告人邝煜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五、被告人江家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六、被告人刘杰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七、被告人黄海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八、被告人邝仕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九、被告人黎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十、被告人姜万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十一、被告人张哲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十二、被告人邱逸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十三、被告人江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十四、被告人董淑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十五、被告人凌刘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十六、被告人谢嘉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十七、被告人张民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十八、被告人赵小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十九、被告人刘小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二十、被告人赵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十一、被告人张国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十二、被告人颜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十三、被告人黎玉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十四、被告人李宗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十五、被告人徐国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十六、被告人黄贤玉无罪。二十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退赔款共计人民币257 400元,按比例退赔给被害人,被害人未获赔偿部分,责令相关被告人继续退赔(清单附后)。扣押在案的用于犯罪财物电话机13台、交换机10个、voxter对讲机7部、中继器1台,依法均予以没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林敬尧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止,被告人杨文文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止,被告人李克垒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止,被告人邝煜厚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被告人江家维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被告人刘杰君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止,被告人黄海茴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28日止,被告人邝仕雄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止,被告人黎兢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止,被告人姜万里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止,被告人张哲豪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止,被告人邱逸鸣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止,被告人江燕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止,被告人董淑艳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被告人凌刘娇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止,被告人谢嘉宝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止,被告人张民宏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止,被告人赵小新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止,被告人刘小梅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止,被告人赵鑫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11月28日止,被告人张国秀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被告人颜婷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止,被告人黎玉环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止,被告人李宗艺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止,被告人徐国伟的刑期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各被告人所判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慈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