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1********03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321民特253号
案号
(2020)皖0321执25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卢静、梅超欠石荣虎34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还清;二、本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成立,自签字捺手印起该协议书生效。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石荣虎与卢静、梅超于2019年10月28日经怀远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愿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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