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柯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21********1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04民初2171号 |
案号 |
(2020)皖0504执32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柯俊、陶珊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3292.56元(暂计算至2020年6月20日),合计53292.56元。二、还款期限和方式:被告柯俊、陶珊珊于2020年7月5日前还清利息3292.56元;于2020年12月20前归还本金10000元;于2021年8月20日前还清剩余本金40000元;自2020年7月份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以原告系统显示金额为准)。三、如被告柯俊、陶珊珊未按期足额归还上述任何一期的款项,则原告有权对被告未偿还的全部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具体本息、罚息以原告系统金额为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被告杨飞对被告柯俊、陶珊珊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六、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66元,由被告柯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0-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