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6********1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26民初2273号
案号
(2020)皖0826执19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松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石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郭婷婷离婚财产折款10万元;并自2019年11月1日起以8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至该8万元清偿之日止,息随本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1176元,由被告石勇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松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