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5********62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24民初3969号 |
案号 |
(2020)皖1324执24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程云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董素英借款15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9年7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履行完毕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元,由被告程云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