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321********2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321民初3144号
案号
(2020)皖0321执24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准许原告杨健撤回对被告刘根起诉。被告魏浩偿还原告杨健借款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9年4月1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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