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章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711********2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322刑初42号
案号
(2020)皖0322执20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五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魏章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五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8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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