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窦军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325********00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125民初2150号
案号
(2020)皖1125执19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冻结被申请人窦军宁名下的银行存款400000元,或者查2封、扣押其等价值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10-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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