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02********1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09)南法民一初字第259号
案号
(2020)湘0921执9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汤浩赔偿原告汤卫文医疗费210602.42元,法医鉴定费500元,残疾赔偿金245870元,护理费291000元,后段护理费216000元,伙食补助费7500元,营养费2000元,以上6项合计756972.42元。此款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付清。本案案件受理费15780元,由被告汤浩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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