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02********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9)南法民一初字第259号 |
案号 |
(2020)湘0921执9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汤浩赔偿原告汤卫文医疗费210602.42元,法医鉴定费500元,残疾赔偿金245870元,护理费291000元,后段护理费216000元,伙食补助费7500元,营养费2000元,以上6项合计756972.42元。此款限本判决生效后30日付清。本案案件受理费15780元,由被告汤浩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