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22********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民终6277号 |
案号 |
(2020)皖0123执30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2020)皖0123民初945号民事判决;二、周健、合肥建良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王瑞华偿还借款本金183.368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8月27日起,以145.7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三、驳回王瑞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7155元,保全费5000元,由周健、合肥建良工贸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1304元,由王瑞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