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贝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22********4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422民初2589号
案号
(2020)皖0422执13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魏贝贝给付原告合肥三丰商贸有限公司货款62000元,分别于2020年7月23日前给付30000元,于2020年8月25日前给付余款32000元;二、如果被告魏贝贝未按期足额给付上述约定款项,原告合肥三丰商贸有限公司可就剩余未履行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求以未履行款为基数,自2020年7月6日起按照月息6%支付利息至货款给付完毕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350元,减半收取675元,由被告魏贝贝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9-04
发布时间
2020-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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