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祖广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7********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311刑初87号 |
案号 |
(2020)苏1311执19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祖广宁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6/6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9月12日止)。二、责令被告人祖广宁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753719.23元,发还被害人单位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缴纳的予以扣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23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