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卓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04********08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804民初848号 |
案号 |
(2020)粤0804执4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限被告李卓强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康炎偿还借款本金42730元及利息(以4273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2月23日计至还清款之日止)2、被告陈土润、万华超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陈康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