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施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321********0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181民初3712号
案号
(2020)皖1181执18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梓学欠原告李施斌共计款项88万元。被告李施斌于2020年1月15日前偿还10万元,余款于2020年1月15日开始每三个月偿还5万元直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李施斌如有二期未按期还款,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就以剩余款项从逾期之日起以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06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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