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朝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1********0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521民初2459号
案号
(2020)湘0521执9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邵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宁朝阳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姜春香借款444 000元,支付利息115 440元(利息按照月利率2%自2018年4月8日起计算至2019年5月7日,后期利息按此标准另计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394元,减半收取4697元,由被告宁朝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邵东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10-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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