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欧小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382********406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382民初58号
案号
(2020)湘0382执3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韶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由被告欧小年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易及时借款238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1月7日起至付清日止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33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5894元,由被告欧小年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韶山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0-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