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1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民终2149号 |
案号 |
(2020)皖1323执20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高能静、高辉、朱红莲自愿给付富康公司购房款710000元,于2019年8月20日前先行给付350000元,余款360000元于2019年9月20日之前付清; 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三、一审案件受理费10900元,保全费40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900元,减半收取为5450元,高能静、高辉、朱红莲均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