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19********1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湘0281民初441号 |
案号 |
(2017)湘0281执恢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醴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株洲汉博精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效力后三日内偿还原告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至还清本金之日止的利息及罚息;(借款合同期内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算;二、被告湖南华友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甘坚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醴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7-01-22 |
发布时间 |
2018-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