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金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4********76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1126民初1405号 |
案号 |
(2020)湘1126执13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郑金明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给付原告郑忠辉借款人民币9000元;二、驳回原告郑忠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郑金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