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821********62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824民初770号
案号
(2020)皖0824执6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潜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余天保、叶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偿贷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截至2020年3月13日的利息8380.73元,以及自2020年3月14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355%的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潜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6-13
发布时间
2020-06-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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