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4********06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23民初3991号 |
案号 |
(2020)皖1323执2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林欠原告朱文木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7月2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被告杨林自愿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本金25000元及相应利-2-息,余下欠款本金25000元及相应利息于2021年2月1日前付清。如被告杨林任何一期违约,原告朱文木可就剩余款项按月利率1.8%计算一次性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0元,被告杨林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